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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3-10-25 09:09

一、捐赠款物与管理费用分账核算

捐赠善款的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慈善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其管理费用。

二、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开户。本会只选择一家银行开立捐赠善款基本存款账户,慈善机构管理经费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如果需要调整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行或者开立临时存款户、专用存款户,财务部须提请会长办公会议研究。

2.银行对账单。每月底出纳人员须与银行核对账户存款余额,取得银行对账单,双方存款余额不一致时,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单一表”要及时移交会计作为报表附件。

三、库存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根据人民银行《现金结算管理办法》,开户银行对库存现金有限额要求,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出纳人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2.严禁公款私用。任何人都不能因私借用公款,有关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

3.现金账目应日清月结。出纳人员要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每月底应编制库存现金对账单,随同原始凭证移交会计做账;不得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四、捐赠票据管理

1.设置捐赠票据管理台账,出纳人员负责票据的领购、使用登记与保管,并按规定向同级管理部门报送捐赠票据的领购、使用、作废、结存等情况。妥善保管已开具的捐赠票据存根,票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2.接受货币(包括外币)捐赠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填开捐赠票据。接受非货币性捐赠时,应按其公允价值填开捐赠票据,涉及抵税的,应提请会长办公会研究。

3.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捐赠票据,填写捐赠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4.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捐赠票据,不得将捐赠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发票互相串用。

5.会费收据管理参照捐赠票据管理办理。

五、年度预算管理

1.收支预算每年编制一次,财务部应及时报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收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

3.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筹资费用支出和其他费用支出等。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按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

4.年度收支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财务部报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调整,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六、会计报表管理

1.编制会计报表。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季末和年末,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会计报表应当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及时报送各位会长。

2.年度财务审计。财务部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各位会长

3.财务报告公开。财务部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和自有媒体上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由财务部归档保管。

2.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3.销毁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办单位:望江县慈善总会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长河路云珠小区西侧二楼望江县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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