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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10:46
为加强望江县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本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业务范围内活动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资料、光盘、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历史记录。
二、本会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三、本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工作由本会秘书长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做好档案工作。
五、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六、本会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存档备份。
七、本会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
八、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本会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档案管理员;第二责任人为档案管理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