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镇、街道机关及村社困难群体提供资金、物资以及教育帮扶等,救助村社内因病、因灾、因残等遭遇暂时生活困难的人员(含五保户,低保对象,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孤儿、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
为乡镇、街道机关及村社提供资金、物资、专业服务用于支持村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主要通过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开发清洁能源、建设生态农业等方式,改善村居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活动收取不超过所募善款的5%用于日常管理开支
为乡镇、街道机关及村社提供资金、物资用于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修缮、路灯亮化、饮水安全、危房改造、文体卫活动设施建设、办公设施改善等,活动收取不超过所募善款的5%用于日常管理开支。
为乡镇、街道机关及村社提供资金、物资、专业服务用于支持村社开展文化活动,包括开展传统文化、文化节、晚会、体育比赛、学习交流等各类文化活动,以及社区治理、组织培育、文化营造、志愿服务等,提升村社文化氛围,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为充分发挥慈善会系统在慈善公益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团结动员社会力量及广大爱心人士参与乡村振兴和慈善公益事业,同时放大慈善捐款的效应,最大限度推动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由安徽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县(区)慈善会共同发起。